退款政策
- 學費及其他費用皆以港幣計算,繳費期限為開學日一個星期以前。
- 學生在學費及其他費用尚未付清以前不得參與任何課程。
- 本校如在課程開課前關閉,便會於三日內向學生全數退回課程費用。
- 倘若課程未能按照課程單張所列日期或時間開辦,而學生又拒絕接受學校提供的新安排,在學生提出退款要求後,本校會盡快及在任何情況下不超過一個月,向學生全數或按比例退回課程費用。
- 倘若課程在開課後停辦,本校會盡快及在任何情況下不超過一個月,向學生按比例退回課程費用。
- 參加者不論以任何理由要求退學或轉班,必須在不小於一個整月前以書面通知校務處。
- 如要求為孩子轉班,我們會先考慮孩子適應新同學或新指導員或新環境的能力,以及該班別的情況是否對孩子有幫助;再視乎是否有空缺才能辦理。
家長或成人要求轉班,除參加者需符合課程要求外,並需視乎該班別是否有空缺才能辦理;由於每班人數及進度有別,學員須依次輪候。
若申請成功,本校將會致電通知。學員在未獲任何通知前,應在原屬班別繼續上課。如學員未經本校批准而自行轉班,本校保留刪除其學藉的權利。所有轉班申請,將收取港幣100元作為行政手續費。 - 學費/按金退還:
學費(開課日計起) | 家長教育課程/成人課程 |
14日前退學 | 扣除10%學費或不少於港幣100元正 |
7-13日前退學 | 扣除50%學費或不少於港幣100元正 |
7日前退學 | 全數扣除 |
學費(開課日計起) | 幼兒無限觀察課程(一至三歲) |
14日前退學 | 扣除10%學費或不少於港幣100元正 |
7-13日前退學 | 扣除50%學費或不少於港幣100元正 |
7日前退學 | 全數扣除 |
幼兒無限成長課程(一至三歲) |
學費按金相等於一個月學費的金額。如需中途退學,請不少於一個整月前向本校提交書面通知。學費按金則將會全數發還或作最後一個月學費。若少於一個月內提出,學費按金將全數被扣除。 |
兒童無限課程(三至六歲) |
留位費一旦繳交,在任何情況下一律不退還。留位費將會作為第一個月學費。 |
退款程序
- 本校會主動致電或以書面通知學生有關退款安排。十八歲以下的學生可由家長或監護人代辦退款手續。
- 本校會按照上述政策向學生退款
- 處理退款時,本校不會取去學費收據的正本。學生或家長收到退款時,須要簽收確認。
- 本校會以支票支付退款。